既然谈到了“黑车”,且认为书福哥为“黑车”正名,我们不妨看一看在某些人眼里,什么是所谓的“黑车”。
所谓的“黑车”,不是“要价黑”——比如许多城市交通枢纽外“热点区域”趴活儿的出租车动辄要出的天价;不是“手段黑”——比如某些无德出租司机对外地游客经常使出的“有偿满城游”;也不是“交易黑”——比如长途运载过程中对乘客的“有偿转让”。而是因为这些车辆没有合法的运营手续却实实在在的干起了出租车的活计,“黑”了国家、更重要的是某些部门的收入,更“黑”了处于垄断地位的出租车行业,对这种“黑车”,焉能不痛下包括“钓鱼执法”在内的杀手?
“黑车”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因为监管不力,确实存在着极多的隐患,对此治理不仅有法可依,更于理当然。然而随着技术手段的进步,实际上目前出现的“专车服务”(在某些部门眼中这就是典型的“黑车”)等新方式已经更容易让服务处于“监管”之下——这不过这种“监管”来源于乘客、说到底来源于市场,而非“相关部门”,由此产生的“市场需求”与“行业垄断”间的矛盾则日益突出。
垄断造成了资源的稀缺和利润的畸高,也为腐败滋生提供了潜在的温床。在一线城市限购不断蔓延、城市公共交通设施完善与城市发展相对滞后的难题日益显现的前提下,如何丰富城市居民出行方式已经成为城市管理者必须面对的问题。交通运输部日前出台《关于全面深化交通运输改革的意见》已经明确鼓励发展多样化约车服务等多项原则性要求,这就是对垄断的一种否定。现在的问题不是“是否应该打破城市出租车行业垄断”,而是“如何打破”的问题。实际上,租车行业的发展早已敲响了出租行业的警钟,“打车软件”的出现和迅速推广已经对传统的出租车运营方式进行了第一波冲击,目前“酒后代驾”服务等“APP化”同样对于垄断的出租车行业产生不利的影响。打破出租车行业垄断势在必行,但是应循序渐进而非“一放到底”,否则难免陷入“一放就乱,一乱就管,一管就死”的怪圈。
所谓“循序渐进”,笔者认为应先从解放“灰车”入手,即先为“专车服务”正名,将其正规化、制度化,将其作为现有出租车行业的有益补充。让“专车服务”成为出租车行业开放的一个试点,通过行业自律、行业工会管理将以往的“政府管理”向“社会管理”、“政府监控”向“市场监控”过度。在过渡过程中积累有益的经验、总结教训、完善不足,从而为出租车行业的彻底开放做一个前期的铺垫。
开放“灰车”,不是让“灰车”与正规出租车直面竞争——鉴于目前正规出租车行业高额的“份子钱”,可想而知竞争的结果一定是“灰车”胜出,如果强行收取“灰车”费用,则不过是让“灰车”成为传统出租车的一员(且不说这种收费是否合理、又如何收取),实际上就是简单的出租车“增容”;而是先对现有出租车“减租减息”,放开出租车“自运营”手脚,同时设立“出租车行会”与“专车行会”,让行业自律有来自民间的管理。在技术支持上,让类似“滴滴打车”等软件更加完善,消费者反馈更加及时准确,从而让服务信息更加透明,让“社会监管”有更可靠的依托。